农村低保扶贫政策:
1、低保对象:持有本省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享受农村低保;
2、评定方式: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乡(镇)、村组织人员向乡(镇)或街道提出书面申请,乡(镇)或街道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查批准;
3、低保待遇:低保金按照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确定。
农村申请低保要满足这五个条件:
1、常住的农业户口,农民申请低保当然要求农业户口,更重要的一点是,一年内,累计在家的天数超出300天,那些想着外出务工领份薪水,回家再领低保的可以就此打住了;
2、家庭成员有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人如果丧失劳动能力,主要的收入来源被切断。家里的光景可想而知,这类人群也是低保要照顾的对象。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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