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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2020-11-25 来源:意榕旅游网

外资企业上市虽是大势所趋,但绝不可能一批批的上,而最有可能的是先让一些企业作为试点上市。

我们都知道,联合利华、中晶科技、顶益控股、长江实业、嘉里集团、东亚银行、捷安特等外资公司都曾纷纷表示有意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究竟什么样的企业,可以有幸作为试点企业首批上市呢?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好为鼓励类高新技术产业;

(2)较早进入改制程序的公司;

(3)较早进入中国、投资大、期限长,并具有一定程度“自主化”的知名公司,“两头在外”在公司将有可能遇到障碍;

(4)盘资不是很大的公司,跨国公司大多资产很大,但整体上市将分流太多市场资金;

(5)没有偷逃税等违法行为的公司,深一步讲,没有明显利用“转移定价”等方式避税的公司;

(6)与外经贸部及中国证监会及早表示上市意向并联络的公司。

据报道,证监会一位官员表示,有可能先期放开上市的外企,应是一些在我国境内注册经营的港台外商投资企业,尤其是那些知名企业,上市企业所经营的业务应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

无论怎样,如果外资企业意欲进入国内证券市场,现在就需要按照现有的法规,着手改制工作,毕竟还有辅导期一年,完成上市至少需要一年半的时间。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股份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现有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申请上市发行A股或B股,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上市与上市后的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政策;

(2)申请上市的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应为按规定和程序设立或改制的企业;

(3)上市后的外商投资股份公司的非上市外资股比例应不低于总股本的25%;

(4)符合上市公司有关法规要求的其它条件。

而根据《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还应符合:“申请上市前三年均已通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经营范围符合《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按规定需由中方控股(包括相对控股)或对中方持股比例有特殊规定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应按有关规定的要求继续保持中方控股地位或持股比例”;对于外资比例则另要求为“上市发行股票后,其外资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

证监会官员表示,外商投资企业要进入证券市场要符合几个条件:一要进行股份制改造,成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要成为国内注册的外商投资公司;三要有持续三年盈利的业绩;四要按照有关资产重组的规定上市,有关规定正在制定中,其目的是防止出现剥离上市和捆绑上市现象的出现;五是拟上市公司要经过一年的上市辅导期;六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我们认为这几个条件应是最基本的上市条件,首先从法律上讲应具有中国企业法人资格,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要符合有关重组改制规定,要符合主板上市的最基本的盈利及辅导期的规定,从政策上讲,倾向于高科技的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倾向于港台的知名企业。

与国内企业主板的上市条件相比,外资控股企业上市条件要更加严格,这主要是体现在外资企业改制设立股份公司的条件要比内地企业高,并且外资企业在改制时需要地方省级政府和对外经贸部的批准。

通过上文的讲述,我们可以知道我国对外资企业上市的规定是比较严格的,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外资企业才能够在我国进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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