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当事人遗赠扶养协议公证申请表;
当事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
扶养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遗赠财产清单和所有权证明;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扶养人的经济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扶养人有配偶的,应提交其配偶同意订立遗赠协议的书面意见;
遗赠扶养协议;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遗赠扶养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扶养人为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姓名;
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意思表示;
遗赠人受扶养的权利和遗赠的义务、扶养人受遗赠的权利和扶养义务,包括照顾遗赠人的衣、食、住、行、病、葬的具体措施及责任田、口粮田、自留地的耕种、管、收和遗赠财产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价值、坐落或存放地点、产权归属等;
遗赠人配偶或扶养人配偶的意思表示;
遗赠财产的保护措施或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
协议变更、解除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办法、违约责任。
一、怎么写遗赠抚养协议书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在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被扶养人可以与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与集体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写出遗赠扶养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应将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赠送给扶养人。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遗赠内容应写明遗赠财产的名称、数量、处所,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扶养内容应写明提供扶养具体内容、办法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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