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大多数的农村土地租赁价格是没有一个具体统一标准的,不同的地区根据土地等级的不同而又有所划分,下面以东北地区为例,仅供大家参考:东北地区那边所说的亩就是代表大亩,也就是所说的1000平方米(㎡)为一亩,一晌地等于十大亩,也等于十五小亩。水田一亩地如果是上等地,价格在800到1000元之间;水田一亩地如果是下等地,租赁价格在300到800元之间;旱田一亩地如果是上等地,价格在500到600元之间;旱田一亩地如果是下等地,价格在200到500元之间。
一、农村土地出租最高年限是多久
二十年,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二、农村土地出租未签订合同怎么办
农村集体土地可以出租,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土地租赁合同才会有效。若要是没有签订土地出租合同那就得到不法律的认可和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可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对于土地租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但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之内通知承租人。但是如果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如该块地为农业建设用地,土地租赁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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