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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小孩抚养权法律问题

2020-10-24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

第一个情况就是抚养孩子的一方,他身患重疾,或者就是残疾,无力继续抚养孩子,那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变更的。

那第二种情况是抚养孩子的一方他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孩子的情况,或者孩子与他共同生活,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明显不利的,那这种情况也是可以变更的。

第三种情况是孩子已经年满十周岁,孩子本人他希望跟随这个提出诉讼的一方来共同生活,而该方又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和条件,那这种情况也是可以得到法庭的支持的。

那最后一种情况就是有其他的正当的理由要求法院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也可以审查这个理由是否正当。如果理由正当也是可以支持当事人的主张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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