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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诉讼时效期限是多久?诉讼期满后如何处理?

2021-08-14 来源:意榕旅游网

本文介绍了欠条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过了诉讼期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请求其同意偿还。因为超过了诉讼时效,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法律分析

欠条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过了诉讼期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请求其同意偿还。因为超过了诉讼时效,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拓展延伸

欠条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欠条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有所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债权人或者其代理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未提出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根据该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债权人或者其代理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此,欠条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是:债权人或者其代理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未提出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权人或者其代理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结语

欠条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过了诉讼期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请求其同意偿还。因为超过了诉讼时效,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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