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章,刑事拘捕37天的,是没有案底的。刑事拘捕属于刑事诉讼的强制举措,而案底是指犯罪记录,案底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刑事拘捕不会留案底,不会有影响,但是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后,会有案底。仅是刑事拘捕,没有判处刑罚的,不算有犯罪记录。如果因为触犯了刑法而承担了刑事责任之后就是会在自己的档案上留下痕迹,也就说所谓的案底。这个时候的案底是会跟随自己一辈子的,是不会进行消除的,所以不要做违法的事情。,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捕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捕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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