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过缓刑的人还能再判缓刑吗?判过缓刑的人还能再判缓刑吗?判过缓刑的人还能再判缓刑。根据《刑法》规定,除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外,对于其它的犯罪分子,只要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所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的,虽然曾经被判处过缓刑,但再犯罪后仍有适用缓刑的可能。《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四条【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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