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接手店铺原营业执照不注销,若是个人工商营业执照,则不能过户,只能废业,重新办理。
按照现行规定,应予先注销税务登记证后,才可依法办理注销营业执照,这是一般的法定流程,请予先核实该个体户是否已依法注销营业执照,通常情况下,如税务登记证未予依法办理注销的,相应纳税人仍纳入于税务系统中,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征管,如未予依法进行税务申报等法定执行事项的,将会产生相应的处罚等税务处理。
申请从事工商业经营的,申请人应当持户籍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提出申请,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申请登记表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定。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条 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 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第十六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三条 公众查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信息,登记机关应当提供:
(一)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公开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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