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家庭暴力的证据包括什么?

2020-09-15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

家庭暴力的证据包括报警记录、对方写的保证书、亲属证人证言、监控、通话录音、微信记录等。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件。如需自行保存证据原件、原件或提供原件,原件确有困难的,可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实无异的复制件或复制品。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二)众所周知的事实;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

(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六项、第七项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物证应当是原物。被调查人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品或者影像资料。提供复制品或者影像资料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取证情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