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用电合同
供用电合同是指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电是一种无色、无味、看不见、摸不着的特殊商品,但又是客观存在并能发挥一定效能的物质。由于电的物理特性,电的生产、供应、销售、使用几乎同时完成,虽然电力从生产到使用要经过四个环节,即要涉及电力生产企业,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用电人四方主体,但在供电合同中,合同主体是供电人即供电企业和用电人,合同标的是电力。
(二)供用水合同
供用水合同是指供水人即自来水公司通过输水管道向用水人供水,用水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供用水合同的标的物是水,这种水不是装在瓶子等容器中出售的矿泉水和纯净水。供用水合同中的水是自来水公司通过输水管道向用水人输送的自来水。合同的主体是自来水公司和用水人(包括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三)供用气合同
供用气合同是指供气人即煤气公司、天然气公司通过输气管道向用气人供气,用气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供用气合同中的气是指人工煤气、天然气等可以用作燃料的气体,并通过输气管道输送,罐装的煤气、天然气的出售和购买,不属于供用气合同。
(四)供用热力合同
供用热力合同是指热力公司即供热人向用热人提供热力,用热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供用热力合同中的标的物热力,俗称暖气,它是由热力公司通过热力管道输送水蒸汽或热水,利用水蒸汽或热水的散热向用热人提供热力。
一、供用电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一)供电的方式、质量和时间。供电方式包括主供电源、备用电源、保安电源的供电方式以及委。托转供电等内容。供电质量,是指供电频率、电压和供电可靠性三项指标。
(二)用电容量、地址和性质。用电容量是指供电人认定的用电人受电设备的总容量,以千瓦(千伏安)表示。用电地址是指用电人使用电力的地址。用电性质包括用电人行业分类和用电分类。行业分类分为农业、工业、建筑业等七大类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用电分类包括大工业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商业用电、居民生活用电等。
(三)计量方式和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计量方式,是指供电人如何计算用电人使用的电量。供电企业应在用户每一个受电点内安装用电计量装该装置的记录作为向用电人计算电费的依据。电价是指供电企业向用电人供应电力的价格,电费是电力资源实现商品交换的货币形式。为防止电费的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采取下列结算方式:1.收取电费保证金;2.采取预付电费制;3.有账务往来的,可商订价款互抵协议;4.提倡采用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结算方式;5.由供、用、银行三方商签每月电费有期划拨协议。
(四)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在合同中双方应当协商确认供电设施运行管理责任的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于供电人,由供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于用电人,由用电人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除前四项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外,当事人还可以约定其他认为需要的事项,如合同的有效期限、违约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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