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职工工作时发生事故,能不能申报工伤,和对方是不是全责没有关系,认定工伤是有条件的,符合认定条件的,就可以认定工伤,不符合条件的,就不能认定工伤,认定工伤之后,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对方一点关系都没有,对方的责任,由单位给予追责,你的赔偿也是由单位或者工伤保险给予赔偿,如果你是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当然是可以认定工伤的,但是根据规定,先行交通事故处理得到赔偿,工伤保险只承担交通事故处理赔偿不足的部分,你是不能得到双份赔偿的。
一、工伤走劳动仲裁合适吗
部分情况下工伤走劳动仲裁比较合适。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发生争议,要想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必须先申请工伤认定,而认定工伤的前提必须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认定工伤后,还需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职工才能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仲裁是前置程序。工伤不仲载不可以直接起诉。
二、68岁农民工工亡能认定工伤吗
68岁农民工工亡不能认定工伤吗。劳动法规定男职工60退休,女职工50岁退休,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将不再享受劳动法保护,也就不能购买工伤保险,也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伤者与用人单位存在的是雇佣关系,劳动者应当通过协商或者发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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