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合同一方拒绝签署新合同时,另一方可使用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录音录像等证据证明合同存在事实,此类证据可约束签约双方行为,但须与其他证据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
法律分析
当事人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与合同的另一当事人协商补充签署一份新合同;
2、如果对方拒绝签署,可寻找其他证据证明合同存在事实。该合同仍具有法律效力,可约束双方的行为,例如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录音录像等。但若没有证据证明合同存在过,或只有复印件、扫描件而无其他证据,仅凭复印件不足以单独认定案件事实,还需找到其他证据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该内容由 朱道余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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