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一般是指指城乡特困人员,这群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而且我国从2021年7月1日起开始,最新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将实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政部发布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第四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第五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
(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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