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撞上轿车的赔偿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确定。如果电动车全责,则需赔偿修车费用;若责任分摊,则交强险先赔偿,不够部分按比例赔偿。对于电动车撞上路边汽车的责任归属,合法停车归骑车人责任,紧急停车且设置警示标志则全责归骑车人,违章停车且无警示标志则违停车辆承担20%次要责任,骑车人承担80%责任。
法律分析
一、电动车撞上轿车如何赔偿
1、电动车撞上轿车的,如果属于电动车这一方的全部责任的,那么需要赔偿修车的费用。
2、如果电动车并不是全部责任的,那么由交强险先进行赔偿,之后不够的部分双方按照比例进行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电动车撞上路边汽车归责
1、停车路边划分有停车位,属于合法停车的,骑车人的责任
2、路边没有划分停车位,属于紧急停车,且在车后方设置有警示标志的,骑车人撞上,还是骑车人的全责
3、路边没有划分停车位,汽车属于违章停车,且没有设置警示标志的,违停车辆将承担事故中百分之二十的次要责任,骑车人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责任。
结语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电动车撞上轿车的赔偿责任应根据双方的过错比例进行分担。如果电动车全责,则需要赔偿修车费用;如果责任不完全归电动车一方,则由交强险先行赔偿,不足部分按比例分担。对于电动车撞上路边汽车的责任归属,如果停车合法且有停车位,则骑车人承担责任;若为紧急停车并设置警示标志,则仍由骑车人全责;若汽车违章停车且无警示标志,则违停车辆承担次要责任,骑车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赔偿责任应合理分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 动 车 第十五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对机动车进行检验,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 动 车 第十八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标志图案的喷涂以及警报器、标志灯具的安装、使用规定,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 动 车 第四条 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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