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行车辆与左转车辆谁先行
1、直行车辆与左转车辆谁先行具体如下:
(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于直行和左转弯先行的规定为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2)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 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 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 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 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 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 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 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二、侧面相撞交通事故认定依据是什么
1、一方车辆转弯,另一方直行形成的侧面相撞交通事故,转弯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在丁字形道路上发生侧面相撞交通事故,从一条道路驶入另一条道路的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3、十字交叉的道路上发生侧面相撞交通事故,双方均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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