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学校就业部门公章。
就业协议书签订有以下注意事项: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3、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
4、由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在协议书乙方基本信息中的学校有关信息及意见一栏填写(或制作长条章加盖),补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并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用人单位。
一、就业协议书一定要签吗
原则上来说可以不签。因为就业是一个人的自由,可以选择就业,也可以不就业。就业协议只代表一个就业意向,是国家对应届生就业率的一个统计,政府不会要求学生必须填,只是学校的要求。填了对你将来考研、就业也不会有什么影响,但最好找个自己熟悉的企业签,到时候可以再出个解约证明,以防万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二、就业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请于就近的报刊登报声明作废,随带报纸经所在系负责大学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至招生就业办,招生就业办审核同意后,予以补发。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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