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与对方协商变更抚养费。夫妻双方离婚后,父母仍然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对的义务,父亲不能因为没钱给抚养费就不承担抚养的义务,所以没有钱支付抚养费的,可以与由有抚养权的一方协商,在不影响子女正常的生活、教育的基础上,变更抚养费,根据自己的收入等情况减少抚养费的费用,这在我国是允许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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