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婚姻登记填未婚不能过。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机关进行更正。若可以隐瞒,登记机构可以拒绝办理婚姻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