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并且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者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且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前款所列专项规划中的指导性规划,按照本法第七条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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