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写谁名字,谁拥有房产。婚后加名字视为赠与,房产共同拥有。离婚时,配偶有权分割。但分割不一定二分之一,需考虑贡献等因素。加名字最好签署协议,明确产权份额和分割方式,避免矛盾。
法律分析
婚前买的房子婚後加名字有用。
婚前买房写了谁的名字,房子就属於谁。但如果夫妻双方婚後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房产为双方共同拥有。如果离婚,配偶有权利分割。
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於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产证加名字时最好各方能签署协议,对於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等进行明确,避免矛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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