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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裁定书和刑事判决书的区别是什么?

2021-10-11 来源:意榕旅游网

刑事裁定书和刑事判决书在内容、使用方法和上诉期限等方面存在差异。刑事裁定书是就案件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书面结论,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和结案时使用,一个案件可以有多个生效的裁定。刑事判决书是就案件实体问题做出的书面结论,仅在案件结案时使用,一个案件只能有一个生效的判决书。此外,刑事裁定书的上诉期限为5天,刑事判决书的上诉期限为10天,且一审判决准许上诉,一审裁定有的可以上诉,有的不准上诉。

法律分析

(1)二者内容不同。刑事裁定书是就案件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书面结论,刑事判决书是就案件实体问题做出的书面结论;(2)使用方法不同。刑事裁定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和结案时都可以使用,一个刑事案件可以有一个以上生效的刑事裁定。刑事判决书只能在案件结案时使用,一个案件只能有一个生效的判决书;(3)上诉期限不同。刑事裁定书中规定上诉期限为5天,刑事判决书则10天。一审判决准许上诉,一审裁定有的可以上诉,有的不准上诉。

拓展延伸

刑事裁定书和刑事判决书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刑事裁定书和刑事判决书在刑事诉讼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刑事裁定书是指法院对于一些特定程序性问题作出的决定,例如对于起诉的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等。而刑事判决书则是指法院在刑事案件审理完毕后,根据法律规定对被告人作出的有罪或无罪的判决决定。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裁定书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作出的,而判决书则是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作出的。此外,判决书对于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和量刑等方面有更为详细的规定,而裁定书则主要集中在程序性问题上。因此,刑事裁定书和刑事判决书在性质、作用和内容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结语

刑事裁定书和刑事判决书在刑事诉讼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二者内容、使用方法和上诉期限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裁定书针对案件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可以在审理过程中和结案时使用,可有多个生效的裁定;而判决书则针对案件实体问题,在案件结案时使用,只能有一个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上诉期限为5天,判决书为10天。因此,对于刑事诉讼中的不同阶段和问题,裁定书和判决书各自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应当依法引用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作为裁判依据。引用时应当准确完整写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名称、条款序号,需要引用具体条文的,应当整条引用。

第二条并列引用多个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引用顺序如下:法律及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或者单行条例、司法解释。同时引用两部以上法律的,应当先引用基本法律,后引用其他法律。引用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先引用实体法,后引用程序法。

第三条刑事裁判文书应当引用法律、法律解释或者司法解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裁判文书引用规范性法律文件,同时适用本规定第四条规定。

第四条民事裁判文书应当引用法律、法律解释或者司法解释。对于应当适用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直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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