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国刑法上的规范用语是入户抢劫而不是入室抢劫。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户是指公民的私人住宅,包括封闭的院落、草原人的帐篷,渔民的渔船等。只要进入上述场所实施抢劫行为,即构成入户抢劫。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条 依据签署解释,对于“入户抢劫”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范,即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
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场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
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内,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