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的立案标准是:
(1)手铐、脚镣、警用抓捕网、警用催泪喷射器、警灯、警报器单种或者合计十件以上的;
(2)成套制式服装三十套以上,非成套制式服装一百件以上的;
(3)警棍五十根以上的;
(4)非法经营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一千元以上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中国对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的量刑标准
中国对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的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非法生产警用装备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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