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三种预挂失方式办法
(1)持卡人的医保卡遗失后,可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预挂失;
(2)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书面预挂失手续;
(3)在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及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自助终端机上自行办理预挂失。
【温馨提示】预挂失的有效时间为10天,超过有效时限自动解挂。
2、正式挂失:挂失人确定遗失的社会保障卡无法找回,需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
(三)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
(四)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
(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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