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取入市资格
在卖房之前,售房者需要先取得入市资格。售房者应携带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等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领上市出售申请表和上市出售征询意见表。填写完毕之后,售房者将表格和资料一同交给管理部门审核,管理部门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2、出售咨询
想要将房子卖出个好价钱,那么出售咨询是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之一,售房者可以通过亲朋好友、报纸、网络、经纪公司等相关信息渠道,了解房屋所在区域房屋的平均出售价格。此外,售房者还需了解交易流程、相关税费等信息,以免出现问题。
3、确定售价
售房者可以根据自已房屋的位置、朝向、楼层、面积等综合条件,确定房屋的出售价格,不过这个价格最好是在均价的基础上制定的,因为不合理的定价只会错失交易的机会。另外,该报价应该是销售总价,如果有需要购房者另行支付的费用,应在报价中声明。
4、发布信息
制定好出售价格之后,售房者便可以在网络或报纸上发布出售信息,但在发布的信息中最好注明是个人房源或免经纪公司代理等字样,这样才可能会有更多的购房者前来咨询。不过,如果售房者选择了经纪公司代理出售,那就不用操心信息发布的事情了。
5、协商价格
出售房子时,如果购房者看中了房子,并且有意愿出价,那就一定会有一个杀价的过程。因为房子的价钱不像一般的商品能够计算出成本,价钱高低往往取决于消费者的认定与市场的成交行情,所以售房者可以事先预留些杀价空间,并且心平气和地与购房者协商价格。
6、订立合同
当买卖双方通过接洽协商,对所交易房产的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达成共识之后,便可以签订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了。要注意的是,合同中应详细、清楚地写明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且明确对于违约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和发生纠纷后的法律解决途径。
7、产权交易
签订了买卖合同,交易双方便可携带相关资料到房屋所属区、县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产权交易手续。在此过程中,交易双方还需缴纳相关的税费,缴纳完税费,并且办理完手续,购房者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之后,卖房手续也就完结了。
一、卖房需要哪些材料
1、卖方身份证明
(1)已婚:结婚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卡流水(一年或者半年,银行不同,需求不同)、身份证、配偶的身份证、配偶的户口本、配偶的结婚证。如两人共同借款,配偶还需要出示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流水。
(2)单身:单身证明(单位、街道或者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的均可)、户口本、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单、身份证。
产权人身份证(非本市户籍还应提供暂住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原购房发票(复印件)、原购房合同
4、共有产权人声明
5、产权人印章
6、土地使用证
7、已经购买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以及经济适用房等,在进行转让或者转让时,还需要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程序;
8、出售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四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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