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