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更的情形具体:
1、公司股东内部之间的份额转让;
2、公司股东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协议的;
3、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身份的;
4、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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