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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企业增值税起征点

来源:意榕旅游网

小规模增值税起征点如下:

1、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3、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一、小规模定额征收怎么交

小规模定额征收如下:1、企业所得税率是:应交所得税等于收入总额乘税务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乘所得税税率,应税所得率各地各行业不同在5%至15之间。2、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

二、一般纳税人是怎么认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认定纳税人有三种标准。第一,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第二,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超过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第三,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

三、增值税怎么算出来的

增值税税费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

1、一般纳税人企业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其中: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

2、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或一般纳税人企业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增值税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其中: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其中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的,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方法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

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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