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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卫杀人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2021-03-01 来源:意榕旅游网

根据司法实践,对防卫过当行为裁量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时,应综合考虑以下情况:

(1)防卫行为的起因;

(2)防卫所保护利益的性质;

(3)防卫过当所明显超过限度的程度及造成危害的轻重;

(4)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当时的处境;

(5)造成防卫过当的原因。

一、防卫过当在法律上能减刑吗

1、按刑法规定当事人在实施了防卫过当后受处罚时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一般应当综合考虑防卫的具体目的、过当的程度、罪过形式以及防卫行为所保护权益的性质等各个方面的因素。

2、防卫过当在法律上能减刑。

二、防卫过当适用的特殊原则

(一)总的原则要有利于提倡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对防卫过当行为不能苛求,因为他是在被迫的行为下产生的。在突如其来的侵袭下,被害者通常无法从容地分析判断防卫手段是否适当,防卫人处境一般来说较危险,思想紧张,防卫强度和手段往往不能由防卫人任意选择,再加之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和人民利益。

(二)从宽处罚原则,刑法规定对防卫过当者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即从宽处罚,有着公正和公利的价值根基,从公正角度看,从宽处罚是由防卫过当行为的本质所决定的。防卫过当的本质是较轻的社会危害性。

与正当防卫相比,防卫过当具有社会危害性,不可不罚;但是与纯粹的犯罪相比,防卫过当的社会危害性属于较轻,防卫过当人无明显的主观恶性,罪过程度相对较浅,且客观上造成的损害是针对不法侵害人,而不法侵害人本身即有过错,因此对防卫过当人不可重罚,另外,从功利角度看,刑法规定正当防卫的目的,是鼓励公民反击和制止不法侵害,而反击和制止不法侵害难免会出现过当,如果从严处罚防卫过当者,无异于束缚公民的手脚,鼓励犯罪,相反,从宽处罚极有利于正当防卫目的的实现。

三、防卫过当如何定罪

防卫过当不是具体的独立的罪名,对构成何罪没有决定性的影响,刑法也没有专门条款规定防卫过当的罪名和具体适用的法定刑,因而不能定所谓的“防卫过当罪”。有些学者主张,应在罪名前冠以防卫过当加以限制,如“防卫过当过失致死罪”、“防卫过当致人重伤罪”等,以示区别于一般的犯罪。这种做法看似能明确防卫过当的罪名,但没有充足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只是使刑法罪名的表达更明确而已,却没有解决刑法根本的犯罪认定及定罪量刑的问题。

防卫过当的应当根据防卫人的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客观上造成的具体危害结果,触犯了刑法分则哪个条款规定的罪,就按哪一条的罪名定罪。这样才不失刑法刑法根本用意。如防卫人过失造成不法侵害重伤、死亡的,则分别定为过失重伤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如防卫人基于间接故意造成不法侵害人伤害、死亡的,则分别定为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

防卫过当,只是作人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考虑,也能做到刑法原则的罪刑法定。防卫过当行为是必然的起因和偶然的结果的结合,从起因和结果两方面均有辩护的空间,因此应当找专业的律师进行相应的分析与辩护。

在正当防卫的情况下,对造成的损失既不用承担民事责任,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要是构成防卫过当的话,造成重大损害的,那么就应当承当相应的刑事责任了,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防卫过当属于犯罪。除此之外,也不能免除行为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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