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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房屋契税需要哪些资料

2020-04-27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一、交房屋契税需要哪些资料

(一)商品房(增量房)契税申报缴纳所需资料以下资料均为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

2、身份证明(个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房口簿;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3、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4、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准购证。

5、因面积增加补交契税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契税完成税证明、房产局认可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实测结果报告书、身份证明。

(二)二手房(存量房)契税申报缴纳所需资料以下资料均为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房屋买卖合同。

2、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3、身份证明(个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4、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5、如有上一手交易的,提供现卖方缴纳契税的完税证明。

二、房子契税在哪里交

契税属于财政局的业务,可以在财政局相关窗口缴纳,也可以到房管局窗口缴纳(为了方便用户,特设缴纳窗口)。根据《细则》第十二条:契税征收机关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具体征收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三、房屋契税什么时候交

房屋契税一般是交房之后,办理房产证时缴纳的。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由当地财政局收取),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商品房交易经批准后,买方凭《房屋交易鉴证证明书》缴交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四、房屋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1、出卖人、买受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①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户口簿(集体户籍的提供本人户口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②法人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即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

2、出卖人系自然人的,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标的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的,需夫妻共同申办公证):

①已婚,提供结婚证;

②离婚后再婚,提供原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③丧偶后未再婚,提供原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

3、出卖人系法人的,需提供公司有权决策机构(股东会或董事会)出具的同意出售的会议决议;

4、房产证原件、不动产权利及其他信息登记表(不动产登记簿),若出售房产抵押在银行,应提供房产证复印件(银行盖章确认)及借款、抵押合同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商品房合同、网上备案确认单、拆迁安置协议等房产权利凭证;

5、买受人支付过房款的,提供相关收据或转账凭证;

6、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预约合同),公证处可提供代书;

7、出卖人、买受人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还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8、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五、房屋确权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个人房屋确权需要准备的资料:

(1)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定点;

(4)房屋坐落平面图;

(5)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

(6)需要代办的,出具公证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房屋授权公证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房屋授权委托书公证需要哪些资料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必须亲自携带房产委托书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

2、(房地产证)或者房产买卖合同书;

3、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本处尽可能的向您列明办理此项公证所需证明资料,但不排除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不明之处请向承办公证员咨询,并以承办公证员要求提供的为准)。二、涉外房屋委托公证首先需要委托人出具一份经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如该授权委托书为外文,还需附有中文译本。然后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授权委托书内容应包括委托人及受委托人姓名及证件号码、委托事项、详细的房屋坐落等相关信息,再将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寄回受委托人手中。如这套住房为房改房,受委托人还需持这些文件到市房改办办理房改房出售的相关手续。然后受委托人可持这些文件与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办理房屋买卖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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