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的变化:
第一、总体保持现行税制不变,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纳入法律规范。
第二、 简并税目、降低税率等安排,主要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 增加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
第三、 降低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货物运输合同和营业账簿的税率,取消许可证照等的印花税税目。
1、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 77号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本法规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已到期的,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最高减征50%
合同是印花税的应收凭证之一,但不是所有合同都要交印花税。在我国,印花税只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列举的应税凭证征收。
印花税应纳税凭证为以下五大类: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2.印花税缴纳的方法
分为按次计算自行贴花和按期汇总缴纳。
3.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4.印花税汇总缴纳的期限
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税务机关对核准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单位,应发给汇缴许可证。汇总缴纳的限期限额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第四条 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第十四条 印花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条例规定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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