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专票可以开1%税率。
小规模的认定标准如下: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023年专票开1%税率的后果:
1、减少税收负担:对于需要开具专票的企业和个人而言,税率降低可以减少其税收负担,提高其经营和生活的可持续性;
2、降低税收收入:政府通过税收来获得财政收入,税率降低会减少税收收入,可能会对政府的财政预算造成一定的影响;
3、影响行业竞争力:如果税率降低后,某些行业的利润率得到提高,可能会吸引更多的企业进入该行业,加剧行业竞争,对原有企业造成一定的影响。
综上所述,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的开专票税率将从当前的3%降至1%。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极大地降低企业的财务成本,也将有利于市场的竞争和经济的发展。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一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五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九
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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