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公司倒闭,生育津贴的解决方式如下:
1、怀孕期间公司倒闭,若公司为劳动者购买了生育保险的,可以到社保局领取相应的生育津贴;
2、如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办理生育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有一个过程,可先行登记,依法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生育津贴领取的条件如下: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生育津贴的发放形式如下:
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3、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当地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总之,怀孕期间公司倒闭,若公司为劳动者购买了生育保险的,可以到社保局领取相应的生育津贴,若没有可以依法要求公司进行赔偿。同时领取生育津贴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如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等,才可以发放。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的材料有:
1、社保卡、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3、生育津贴审批表、生育保险证明医院发票等。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是什么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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