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正案不需要股东签字。
1、公司章程修改后,应当将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章程修正案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会作出修改章程的决议需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公司章程与相关法律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
4、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并且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公司章程修改需要去工商局备案。
1、根据相关条例的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涉及分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自公司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
2、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和公司章程区别为:
一、性质不同;
1、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修正案是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内容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而出具的书面决议;
2、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二、顺序不同;
1、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开始草拟公司章程修正案;
2、公司章程:先由公司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再根据需要草拟公司章程修正案。
三、用途不同
1、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修正案的用途为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进行公司章程修改;
2、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用途为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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