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 工资 发放时间而未付给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下列情况不属于单位“ 拖欠工资 ”的情况的有: (一)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正常支付工资; (二)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的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单位拖欠工资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 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责令其支付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及其1至5倍的 赔偿金 。由此而发生 劳动争议 ,当事人 申诉 至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的,仲裁委员会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应支付的工资报酬及其25%的经济补偿。 对于劳动者来讲,在公司上班工作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劳动报酬,而此时要是单位有拖欠工资的情况,势必会对劳动者及其家人的生活造成影响,这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至于欠薪找哪个部门处理,从法律中的规定来看一般是到当地的劳动执法检查大队进行投诉,而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者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