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侧超车刮蹭的,如果是因为不具备超车条件,而后车非要强行超车的,责任由超车的一方进行承担。如果是已经超过来了,那么责任由另一方承担。但具体的责任还是以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为准。
一、高速上停车被追尾责任
在超车道上停车,造成后车出现追尾责任一般都是前车全责的,具体如下:1、相关规定是严禁在超车道路上停车的,就算是临时停车也要在应急道路上停,还要在车尾150米以外设置警示标志;2、在这次事故中,如果确定你没有超速行驶的话就是前车的全部责任,如果你超速行驶也应该承担部分的责任;3、超车道是在高速公路上为超车的车辆提供一条满足行驶要求的道路。
二、不得超车的四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三、超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不得超车。因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属于超车车辆驾驶人的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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