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境内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违法了哪条法律,应当应用怎么处罚??违法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处理,详见:第三十五条 从林区运出非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证。重点林区的木材运输证,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其他木材运输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木材运输证自木材起运点到终点全程有效,必须随货同行。没有木材运输证的,承运单位和个人不得承运。处罚方法:1、木材运输证的式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2、第四十四条 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运输的木材,对货主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3、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超出部分的木材;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规定不符又无正当理由的,没收其不相符部分的木材。4、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运费,并处运费1倍至3倍的罚款。木材运输证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木材运输证注有树种、材种、规格、数量、起止地点、运输有效期限等内容。木材凭证运输制度的主要作用在于防止非法运输木材,配合木材采伐许可证制度,控制森林资源消耗。立木采伐后将成为商品到市场流通,除了采伐环节的源头控制外,运输环节成为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的重要环节。还有不懂的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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