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需要当事人交纳的税费就包括:1、契税。2、印花税。3、房屋维修基金。4、登记费。5、交易费。6、评估费。7、保险费。8、公证费。其中部分属于卖方承担的税费,而另外一些则由买方来承担。不过从实际操作来看,其实往往当事人会约定税费由买方承担。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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