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贫困生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本人月平均生活费、家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平时生活节俭,完成学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
2、家庭所在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或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以及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3、少数民族学生,及少数本人虽未主动申请但家庭确实贫困,且有相关证明情况属实的学生,可列为贫困生。
首先要界定贫困生本人的生活水平、消费水平,还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证明,还需要经过审核,由公正的方式才能选出贫困生。
贫困生申请资料有四种:
1、打印大学生申请助学贫困补助申请书;
2、填学校的救助申请表;
3、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本人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盖章;
4、有在本县区民政部门办理的低保,还需民政部门提供证明属实。
法律依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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