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企业如果是指劳务派遣企业,即用人单位,则可以辞退派遣工;如果是指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即用工单位,则不可以辞退派遣工,要由用人单位来依法予以辞退。
一、劳务派遣公司抽取派遣员工工资吗
派遣员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所以应该由劳务公司发放工资,但是劳务派遣公司违反法律规定,侵害派遣员工权益的,用工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而劳务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劳动者。只要是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员工,就说明并不是工作单位的正式员工,只是由于工作单位由于工作情况需要招聘更多的员工,通过派遣公司聘用员工的一种方式。劳务派遣员工都是临时工,并不是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只是到用工单位进行工作而已。所以工资的发放等都是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进行协议,与用工单位是没有关系的。如果在合约期满之后,用工单位会根据实际的情况决定是否与劳务派遣员工续约,如果是续约了,那么员工也还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续约。只有转变为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才可以享受用工单位的待遇等,工资也会是用人单位直接发放。
二、劳务派遣合同的弊端
1、劳务派遣后,与企业劳动合同期满,企业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利于维护劳动者自身合法权益;2、实践中,用工单位往往以无劳动关系为由,任意辞退劳务派遣员工,拒付工资,由此导致很多法律纠纷;3、用工单位往往会把原有员工与派遣员工区别对待,特别是在国有企业这种现象更为突出,劳务派遣员工往往是动态管理,可以轻而易举地被辞退;4、劳务派遣用工过程中,因其本身存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三原则,极易导致用。
三、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n+1吗
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是n+1,违法辞退的补偿标准是2n,过失辞退则不需要赔偿。N是指劳动者在本企业里的工作年限,N年就要支付N个月的工资;N+1,其中的+1就是所谓的代通知金,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本人应当支付代通知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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