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销售三无产品的处罚是,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销售者的营业执照。
责令改正。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情节严重的,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1,责令改正,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有违法所得的)。
我国的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三无产品,该销售者会先被相关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接着被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还会被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如有违法所得,那么会被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三无产品被举报一般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相应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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