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是指男女双方在已有婚姻家庭之外而产生的感情,俗称偷情。通常表现为背着老婆(或丈夫)及家人在外面有了除婚配妻子(丈夫)之外的情人。婚外情基本表现形式有三种:1.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通奸形式.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重婚形式。
一、同居关系可以认定为重婚吗?
同居关系可以认定为重婚的情形:只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非法同居关系时,才会被认定为重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二、如何对婚外情进行取证
婚外情基本表现形式有三种:
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通奸形式;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重婚形式。
这三种形式中,重婚是刑事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只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无过错方可以据此要求损害赔偿;如果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因通奸而引起离婚,如果无过错方有充分证据,则对方要承担过错责任,无过错方可适当多分财产。
婚外情应收集的证据有: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
三、婚外情可以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吗
看情况。只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婚外情,才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种情形才是法定的理由。而对于通常所说的“一夜情”、“召妓”等婚外性行为,都不是法定的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在法院第一次不准判决离婚时,会赋予夫妻双方六个月的冷静期,在这六个月之内没有特殊情形的,一方都不得起诉要求离婚。若经过这六个月的冷静期,双方仍然不能和好,或者说有婚外情过错一方仍我行我素,那么可能就会采取第二次起诉,第二次判决离婚的方法。这个时候法院才会认为由于婚外情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的破裂,无法挽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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