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写欠条才具有法律效力
1、欠条是付还欠物、欠款或索要欠物、欠款的凭据,所以在写欠条时不可潦草从事。同时欠条要好好保存,以防丢失。
2、欠条乃人们在日常交往中的一种借还凭证,一般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因此必要时可在立欠条时经由一定的法律程序,以防后患。
3、欠条务必要字迹清晰,不可涂改。若不得不改动的,则需由改动方在改动处加盖公章(私章)或个人签名。
4、钱款数字要大写。
5、要注意欠条与借条有所不同,欠条适用范围比借条要广泛,借条约定的事项表明的债权债务关系比欠条要更为清楚、明确。
二、欠条通常适用于下列几种情况:
1、借了他人或单位的钱物到时不能归还,或不能全部归还,有部分的拖欠,此时就需写张欠条。
2、在购买物品或收购产品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项而要写张欠条。
3、借了个人或公家的钱物,事后补写的凭证,也可以称作欠条。
欠条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欠条从发文的角度看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单位欠个人或其它单位的钱物时所出具的欠条,另一类是个人欠他人或单位的钱物而写的欠条。
从欠条的发文对象看,欠条也可分为写给单位的欠条和写给个人的欠条两种。
从欠条的内容看,欠条还可以分为欠物条和欠款条两种。
三、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
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二)正文
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三)落款
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欠条在内容构成方面比较简单,一般就是标题、正文以及落款。不少人就是因为觉得欠条简单而不将其当成一回事,导致书写出来的欠条是无效的,从而影响了彼此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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