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既遂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会道门、邪教组织等进行蒙骗,导致被害人绝食、自溺、自焚、服毒、自缢等自杀,或者行为人在采用蒙骗的行动方式中,直接地非故意的进行了可能导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造成其死亡的构成犯罪既遂。
一、刑法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构成要件?
刑法组织会道门致人重伤罪构成要件为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重伤结果发生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过失。
二、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
3、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过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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