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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凭证上的备注是否能够证明借款?

2024-01-20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一、转账凭证上的备注是否能够证明借款?

转账记录能作为证据。微信平台上的信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显然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的范围。但是,记录中需明确身份、明确用途、保留记录。另外,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明确了电子数据为法定的证据类型,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二、微信转账凭证能证明存在借款关系吗

有些人为借到急用钱,避免当面交钱或是银行汇款的麻烦,就会通过网络的方式转账。而通过微信转账会自动生成微信转账凭证,出借人就会以该凭证证明存在借款关系。但是,因为微信转账凭证属于独立的证明,所以要先确定法律效力。

实际中,双方存在借款关系,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双方对借款偿还期限、数额等达成一致;

2、出借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

因此,按照以上规定,出借人只提供微信转账凭证,只能证明双方的借贷关系生效,但是不能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关系。

因为只有微信转账凭证,可能说明双方存在其他经济纠纷,比如另一个借款关系。所以,这样便难以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关系。

不过,如果可以在转账时,备注成借给对方的钱,那么即可以得到证明。或者给对方转账前,双方为借钱互相沟通的聊天记录,出借人另外保存一起证明的,那么也可以得到证明。

并且,关于借款的聊天记录中,要有双方真实姓名、电话号码、借款用途等信息。如果通过微信转账后,出借人有要求借款人做出明确回复,是否收到钱款,并约定还款期限,即可以更为直接地证明存在借款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的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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