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被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保全申请,先行查封被告的房屋,以防止其转移。法院经审理认为债务成立的,会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归还的,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时,可以依法查封、拍卖、变卖被告的房屋,用拍卖所得款偿还欠款。
一、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有哪些
第一,查询、冻结、划拨存款。被执行人在银行里存款的,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银行必须协助。查询、冻结、划拨法院都需要手续齐备。
第二,扣留、提取收入。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是由执行法院做出裁定,并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有关单位协助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包括工资、劳务报酬、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收入等。这一强制措施原是针对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时使用,但现在的多种经济成分的存在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这一措施也适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查封、扣押财产。
1、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财产,是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控制性措施,限制被执行人处分、损毁其财产的强制措施。查封、扣押除了必须下达裁定外,还必须有公示程序,对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向有关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对于不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加贴封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的财产,被执行人转让无效。
2、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申请执行人经常处于无奈,生效法律文书上确定由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自动履行,过了这个期限才能申请执行,债务人恰恰在这个期间转移财产,因此对债务人可以采取申请执行前的财产保全措施,但保全措施通常做法是由立案机构办;
3、查封期限、查封的解除,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四,拍卖、变卖财产。在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财产后,被执行人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履行义务,法院可以将其查封、扣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用拍卖、变卖的资金清偿债务。
二、民事责任不赔偿跑了怎么办
民事纠纷中,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如果债务人没钱赔偿或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待有履行能力后或随时恢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法院会终止执行。只要不是终止执行的情形,申请人之后发现对方有可执行财产的,可以随时通知法院执行。如果对方有工资,也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对方的工资。法院强制执行的手段包括: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2、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3、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
4、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三、交通事故赔偿强制执行怎么判处
交通事故赔偿强制执行流程:判决生效后,被告仍不履行义务的,原告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执行申请书,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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