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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欠债不还怎么办,该怎么做?

2020-07-24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

有人欠债不还债权人可以起诉处理。起诉需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申请先予执行应具备下列条件:1.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肯定;2.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的义务,只存在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3.行使权利的紧迫性,即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急需实现其权利,如不实现势必严重影响其生活或生产;4.须有当事人申请声.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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