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邪教致死罪:组织邪教、蒙骗成员或他人绝食、自虐等,或蒙骗病人不接受治疗,致人死亡,构成组织邪教组织令人死亡罪,应予追诉。根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解释,组织利用邪教致人重伤、死亡,应视为犯罪,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并罚款。
法律分析
行为人组织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成员或者他人绝食、自虐等,或者蒙骗病人不接受正常治疗,致人死亡的,即可认定为构成组织邪教组织令人死亡罪,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成员或者他人绝食、自虐等,或者蒙骗病人不接受正常治疗,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条第二款规定的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拓展延伸
组织邪教组织令人死亡罪的立案标准及其法律适用范围
组织邪教组织令人死亡罪的立案标准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于涉及邪教组织引发致人死亡的犯罪行为是否立案追诉的具体要求和条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邪教组织令人死亡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1.需要确凿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是邪教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或者重要成员;2.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导致了他人的死亡;3.需要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构成了邪教组织令人死亡罪的法定要件。法律适用范围包括对邪教组织组织者、领导者和重要成员进行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进行审判和惩处。同时,对于邪教组织的参与者和从犯也将根据其具体行为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行为人组织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成员或他人自虐、绝食,或蒙骗病人不接受正常治疗,致人死亡的,构成组织邪教组织令人死亡罪,应立案追诉。邪教组织令人死亡罪的立案标准包括确凿证据证明被告人是邪教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或重要成员,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导致他人死亡,并符合邪教组织令人死亡罪的法定要件。对于组织邪教组织令人死亡的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进行审判和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九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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