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债务人无力偿还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一般情况下,如果借款人实在没钱可还,法院将会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债务一笔勾销。一旦债权人发现借款人有可执行的财产后,可以向法院申请立即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